微信扫一扫
关注协会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政策标准
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组合(专利池)奖励
发布日期: 2021-07-19 01:41:34 预览次数: {dede:field.click/}次

政策依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17]70号)
《关于发布2018年青岛市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组合(专利池)申报指南的通知》(青知管[2017]30号)


享受主体:
围绕海洋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智能家居、化工橡胶、生物医药等区域优势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


享受条件:
可参考2018年申报条件:
(1)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近3年来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3)每项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组合(专利池)中不低于50件的发明专利均为有效发明专利,不低于10件的PCT国际专利申请均具有授权前景(同族专利有授权或该件PCT国际专利申请的国际检索报告给出积极性判断)。
(4)每项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组合(专利池)的经济效益明显。
后续申报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优惠内容:
择优按每项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组合(专利池)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