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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发明专利奖励
发布日期: 2021-07-19 01:42:42 预览次数: {dede:field.click/}次

政策依据:
《青岛市财政局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规[2017]4号)
《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2018年1-8月份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通知》(青知管[2018]38号)


享受主体: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有经常住所的个人


享受条件:
年度内授权的权属明确的国内发明专利。


优惠内容:
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4000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有效发明专利维持费满5年,给予1600元资助。满10年,给予6000元资助。满15年,给予13000元资助。